3月27日,一位家屬在家屬通報會中在祈福牆上粘貼祈福畫作。當日,馬航客機失聯已進入第20天,馬來西亞高級別技術代表團在北京麗都飯店向家屬通報情況。中新社發 熊然 攝
  中新網3月28日電 據《華爾街日報》網站28日報道,馬來西亞航空公司370航班機上人員的家屬如果訴諸法院尋求賠償,缺乏物證以及存在眾多司法管轄區的情況可能會令法律行動極度複雜。
  法律專家表示,不管是何種原因導致飛機失蹤,乘客和機組人員家屬都可以針對馬航採取法律行動,要求賠償。一家美國律所已經代表370航班一位乘客的親屬向一所美國法院遞交請願書,要求從該航空公司和波音公司獲取相關信息,該律所說,這是為了發起計劃中的過失致死訴訟。
  但一些律師說,調查人員尚未找到這架波音777飛機,同時可能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找到記錄飛行數據和駕駛艙談話的“黑匣子”等物品,這樣的事實可能令法律行動很難展開。
  處理過失性案件的吉隆坡律師事務所Justin Voon Chooi & Wing的合伙人李卓鵬(Lee Chooi Peng)說,對於這種案件,你需要掌握大量信息資料來證明自己的主張,因為這一主張涉及太多人。她說:“為支持所提出的主張,我認為必須有大量數據和資料。”
  專家認為希望打官司的家屬要想好在哪個國家發起訴訟。律師事務所丹科·梅雷迪思(Danko Meredith)曾為空難遇難者及其家屬打過官司。該律所駐加州的律師丹科(Mike Danko)說,不同國家的法院對於多少賠償金合適的看法相去甚遠。
  依據對空難事宜做出明確規定的國際條約《蒙特利爾公約》,賠償金額由訴訟所在地的法院自行決定,不過航空公司要嚴格依法承擔相當於每位乘客約17.48萬美元的賠償責任。馬來西亞、中國和美國均是該公約的簽約國。
  航空律師和法律專家們稱,空難者家屬若通過美國法院起訴可能會得到最大的經濟補償,因為從以往的記錄來看美國對空難遇難乘客的賠償額度較高。
  根據《蒙特利爾公約》,如果乘客是美國居民、購票地在美國或者最終目的地在美國,家屬可以在美國法院提起訴訟。一些律師稱,馬航370航班上共有三名美國國民,除了他們之外,看起來不大可能有其他乘客符合在美國起訴的條件。
  分析認為,如果有證據證明墜機是設計缺陷造成的,空難者家屬也可以在美國起訴波音以及其他總部位於美國的波音777零部件製造商。但這一點還遠沒有定論,相關論據也將需要更長時間來建立,特別是在370航班仍處於失蹤狀態的情況下。
  總部位於芝加哥的律師事務所瑞貝(Ribbeck Law Chartered)25日向伊利諾伊州庫克郡的巡迴上訴法院提交了申請書,要求從馬來西亞航空和波音公司獲得信息,主要集中在與這架飛機或370航班機組有關的工作人員的身份,包括飛行員的培訓師。
  據報道,波音對可能的法律訴訟不予置評。馬航說,其已經收到瑞貝克律所遞交的請願書副本。馬航說,我們的律師已經瞭解了情況,並且隨時準備應對這種情況,雖然還沒有正式提交。
  雖然馬來西亞政府聲稱,其認為飛機墜入南印度洋之後機上所有人員已經遇難,但搜索人員尚未確切地發現飛機殘骸。調查人員也尚未確定飛機失蹤的可能原因。
  馬來西亞的法院對於過失索賠和賠償持更保守的看法。馬來西亞的法律制度是基於英國普通法。
  專註於海洋法的吉隆坡約瑟夫律所(Joseph & Partners)的高級合伙人約瑟夫(Jeremy Joseph)說,像美國那種動輒數百萬美元的過失損害賠償在馬來西亞的法律之下不太可能。該律所曾經處理過航空案件。約瑟夫說,即便如此,但這次的事情史無前例,法庭無疑會根據適用的法律和原則進行裁決。
  在搜索人員繼續搜尋飛機的同時,已經有第三方進行了部分保險賠付,馬航也向部分家屬提供了每位乘客約5000美元的慰問金。  (原標題:缺物證管轄區多 MH370乘客家屬訴諸法律困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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